跳转至

第二节 孕期摄生

第二节 孕期摄生

妊娠后,生理上有些特殊变化,应当在孕期中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以保障孕妇健康与胎儿的正常发育。

1.劳逸适当:孕期劳动情况一般与孕前相同,但在妊娠三个月内及妊娠晚期,不宜提挈重物,或攀高涉险,以免引起堕胎和小产。对于下肢静脉曲张者,需给予治疗及适当安排轻体力劳动。孕期不可过度贪图安逸,以免引起滞产和难产。《产孕集》云:“凡妊娠,起居饮食,惟以平和为上,不可太逸,逸则气滞;不可太劳,劳则气衰。”故“妊娠宜小勤劳”。以保障气血流畅,胎宜转动,产易顺利。

2.饮食适宜:妊娠初期,可能有纳少,恶心呕吐等现象,为正常之早孕反应,一般不需治疗。如反应严重,则需及时检查和治疗。但孕妇饮食应以清淡平和,富于营养,易于消化,含多量维生素及高蛋白的食品,不可偏食,少食油腻,勿令过饥过饱。致伤脾胃。孕七个月后,饮食不宜过咸,以防子肿等病发生。

3.注意休息、衣着、卫生:孕妊要注意休息,睡眠充足,但不可贪睡,以免气滞难产。衣着宜宽大,腹部及乳房不宜紧束。应常洗澡、勤更衣,保持皮肤清洁。八个月后禁止盆浴,以防感染邪毒。

4.注意胎教、保持精神愉快:妇女孕后,其精神思维,情志活动及视听言行;均可感化于胎儿,古称胎教。故孕妇一定要保持精神愉快,情志舒畅,惟此才能保证气血平和。如抑郁多愁,容易导致难产。如《叶氏女科证治》云:“胎前静养,乃第一妙法,不较是非,则气不伤矣。不争得失,则神不劳矣。心不嫉妒,则血自充矣。情无淫荡,则精自足矣。安闲宁静,即是胎教。”由此可知,孕妇之生活,思想情志,言行足以影响胎儿,已为现代医学所注意。

5.慎房事:妊娠期应慎房事,尤其前三个月及七个月后,在此期间应禁忌性交,以免引起胎动不安、堕胎小产,及感染邪毒。如《女科经论》引戴景元语云:“妇人觉有妊,男即不宜与接。若不忌,至半产。”

6.乳房护理:怀孕七个月后,应经常用肥皂水擦洗乳头,以防哺乳时乳头皲裂而引起感染。乳头凹陷者,应经常用手将乳头向外牵拉,或用吸奶器吸出,每日二次,每次5〜10分钟。

7.定期检查:孕后定期检查,是保障母子健康的重要措施。孕后及时建立保健卡,定期每月进行检查,孕五个月后,即应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并向孕妇指导孕期的保健方法。尤以妊娠七个月以后,产前检查更为重要,以便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预防难产。妊娠期间如有阴道出血、流水、腹痛、头昏、眼花等症状出现时,应立即去医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