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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妊娠病证门

〔自学时数〕28学时

〔面授时数〕5学时

〔目的要求〕

1.了解妊娠病的定义及病因病机。

2.熟悉妊娠病的调护。

3.掌握妊娠病的辨证论治,以及妊娠病的用药辱则。掌握其常见证候的治疗以及变法治疗。

概说:从怀孕到分娩这个阶段称"妊娠”,俗称"怀孕”。《素问•腹中论》称“重身"。妊娠之名,首见于《金匮要略•

妊娠病脉证并治》。

妊娠期间,发生与胎孕有关的疾病,称妊娠病。对于妊娠病的诊断,首先要确定是否妊娠。诊断妊娠,一般须脉证合参。临床常用诊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问月经:问末次月经潮过的时间。育龄妇女月经一贯正常,忽然逾期不行,应考虑是否早期妊娠。然而也有个别妇女妊娠早期仍按月行经者,但量少,称为"激经”,亦称"垢胎”或"盛胎”。

次问证候:如怀孕,月经过期半个月后常可出现轻度头晕,厌食择食,恶心呕吐,疲倦思睡,嗜酸等现象,一般三个月后多会自然消失。亦有孕后毫无自觉症状,一切如常人者。

诊察乳房:妊娠以后,乳房逐渐隆起,乳晕扩大,乳头乳晕颜色加深。

按小腹:小腹为胎儿之所居,随妊娠月份的增长,小腹开始膨隆,而逐日增大,四、五个月后便有胎动。

妊娠脉象多滑利,但仍须结合临床见证方可确诊。

除以上一些特征以外,还可结合药物验胎。《济阴纲目•验胎方》载:"用川芎为细末,浓煎艾叶汤,空心调下二钱(6克),腹内微动,则有胎也。”又《胎产心法》云:"妇人经水不行,过二、三月,疑是两身,又疑血滞,心烦寒热恍惚,以佛手散、艾叶汤验之,用全当归七分(2克)、生川芎一钱(3克),共为末,浓煎艾叶汤,空心调下,或好酒调服亦可,待三、两时辰,觉脐腹间微动者,即孕也。”另外,必要时可结合现代医学的有关检査,以明确诊断。

妊娠病的发生常影响孕妇的健康,还妨碍胎儿的发育,甚或导致堕胎、小产,故须注意平时预防和病后调治。妊娠常见的疾病有:恶阻、胞阻、胎漏、胎动不安、堕胎、小产、滑胎、胎萎、子烦、子肿、子晕、子痫、子悬、子瘖、子嗽、子淋、转胞等。

妇女妊娠后,脏腑经络之血,下注冲任以养胎元,致使母体阴血偏虚,阳气偏旺,与肝、脾、肾关系密切。因肝藏血,脾统血,肾藏精,精化血,若肝血肾精不足,脾虚失运或化源不足,则胎失所养,孕疾由此而产生。其次是由于胎体逐渐长大,影响气机,导致升降失常,易致气滞、痰郁等疾。更有六淫外袭,七情內伤,或饮食不节,房事过度等损伤胎元,皆可致病。

妇女妊娠期间,贵在冲任脉旺,元气充足,血气旺盛,则母子健壮,故对妊娠病的治疗,以"安胎”为主,分别重视理脾胃,养肝肾。脾胃强健,则血有所生,胎有所养;肾为元气之本,冲任所系,肝肾同源,相互为用,理肝肾即能调冲任,以达到护养胎元的目的。其常用治法有清热养血法、固肾安胎、健脾理气等,当随证而适当选用。但妊娠中亦有少数不宜安胎或安之无效者,或母体虚弱不宜继续妊娠者,宜祛瘀下胎。

此外,亦不能因有孕而讳疾忌药,须知“有病则病当之”的道理,但亦不能无病而乱投药石,以求保胎。要知药物均有所偏,

多为攻邪治病之用,乱服药饵,实非所宜。在具体选用方药时,对于"汗、下、利”三法应慎用或禁用,因汗则亡阳伤气,下则亡阴伤血,利小便则伤津液。故凡峻下、破瘀、逐水、催胎、通利、有毒之品,均须慎用或禁用,因这些药物有伤胎堕胎的可能。又因药量、服法、体质强弱等不同,同一药物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如确因病情需要,也可选用,但要灵活掌握,审慎用药。所谓"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惟需严格掌握剂量,"衰其大半而止”,以免损伤胎元。

妊娠慎用和禁用药物如下:

峻下类:大黄、芒硝、巴豆。

破瘀类:桃仁、红花、三棱、義术、虻虫、水蛭、蛴螬、乳香、没药、槐角、泽兰、益母草、土鳖虫、干漆、苏木、刘寄奴、当归尾、茜根。

逐水类:黑丑、白丑、商陆、甘遂、大戟、芫花。

催吐类:常山、藜芦。

通利类:麝香、王不留行、白茅根、生苡仁、冬葵子、牛膝、皂角。

有毒类:马钱子、生附子、生草乌、生川乌、生南星、生半夏、娱蚣、了哥王、两面针、水银、雄黄,硫黄、硵砂。

其他:漏芦、苦参、鸦蛋子、地胆头、九里香、绿豆等。

妊娠病除药物治疗外,尙须注意调护,①注意调情志;宜情志舒畅,遇事乐观。②忌房事:尤其在妊娠早期和七个月以后要严禁交合,以防小产、难产。③还要节饮食:忌饱食,饮食宜清淡而富有营养,忌油腻辛辣酒类等刺激性食物。④适劳逸:不可太逸,逸则气滞;不可太劳,劳作气衰。受孕以后,大抵五月以前宜稍逸,五月以后宜小劳,使气血周流,胞胎舒展,自无难产之忧。⑤慎寒温:慎起居,适寒温以防外邪乘虚减袭。⑥戒生冷:防止脾胃受伤。

此外,孕妇衣着还须宽大合体,腰带不要紧束,以免气血周流不畅而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变生他疾,如胎萎不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