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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骨颈骨折

三、股骨颈骨折

股骨头、颈又称髀杵俗称胯骨轴。股骨骨折是老年人常见的损伤,女性多于男性。老年人的骨质疏松,不小心滑、跌倒,极易引起骨折,预后亦较差。

股骨颈与股骨干轴线形成一个颈干角,正常范围为110〜140°,平均为127°,儿童可达150°,大于正常为外翻,小于正常为内翻。股骨颈与股骨干不在同一平面,股骨头稍向前倾斜与股骨干的额状面成一个痛度称之为前倾角,幼年时该角较大,随着年龄的增大逐渐减小,至成人约是12~15°。

关节囊起于髋血内缘,大部分止于股骨颈的基底部,其前上方有髂股韧带加强,后上方、内方有坐股韧带加强,仅有后外下方小部份暴露于关节囊之外,所以股骨颈骨折,大多属囊内骨折,少数属囊外骨折。

股骨大转子处附着臀大、中、小和股外侧肌,小转子附着髂腰肌,股骨的内后方有内收肌群附着,由于股骨颈骨折后关节囊与韧带失去轴性的作用,肌肉的收缩使下肢外旋和断端发生剪刀式应力,所以复位和固定较为困难。

股骨头的血液供应,来自三个主要途径:①关节囊支来自旋股内口外侧动脉,是股骨头的最主要供血途径,旋股内侧动脉分成上下干骺端动脉和骺外侧动脉,经关节囊进入股骨头,并在股骨头内互相交通。旋股外侧动脉供应股骨头的4/5~2/3范围,但供血量转旋股内动脉少,故损伤旋股内动脉易引起股骨头坏死。旋股内外侧动脉的分支在股骨颈基底组成一个动脉环。②圆韧带支,供血少只局限于股骨头的凹陷处。③骨干营养动脉一般仅达股骨颈,对股骨颈的血液供应甚少。

〔病因病机〕

多见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由于骨质疏松,一不小心滑倒,或由床上跌下,或下肢突然用力扭转,或外力撞击,均可引起股骨颈骨折,若发生于青壮年,一般均有严重的外伤史。偶因负重或行走过久,而发生的骨折,称之为疲劳骨折。根据骨折不同情况,分类如下。

1.按骨折的X线片表现分类:

(1)内收骨折:为临床上较常见的骨折,远端骨折线与股骨干轴线的垂线的交角大于50°(图5-60(1)),这是由于肌肉的收缩力影响而发生的剪刀力作用,使骨折远端向上,又因髂腰肌及外旋小肌收缩和下肢的重力的作用,致使下肢外旋位。

(2)外展骨折:这种骨折较为少见。骨折远端骨折线与股骨干轴线的垂线的交角小于30°者(图5—60(2)),即为外展骨折。这种骨折由于体重和肌肉的收缩作用,易呈嵌插状,故骨折易愈合。

2.按骨折部位分类:可分为:①头下骨折。②经颈骨折。③基底部骨折(图5—61)。前两者称为囊内骨折,后者称囊外骨折。头下骨折,由于血液供应量差,极容易造成缺血性股骨头坏死,是三种中最严重的一种经颈骨折,血液供应比头下骨折稍好,但血液供应亦相对差,也易发生骨不连接,预后不良。基底部骨折血供良好,一般愈合图良好。

3.接移位程度分类:可分为:①不完全性骨折;②完全性骨折不移位;③完全性骨折部位移位;④完全性骨折完全移位(图5—62)。

〔诊断〕

多见于老年人,且有外伤史,患侧髋部疼痛,压痛明显,不能活动,有大转子突出和患肢缩短,伤肢外旋畸形,再加X线,不难诊断。但必须注意嵌顿型的患者股骨颈断后尚能走路来就诊,疼痛甚轻,但有下缩短,局部有压痛和叩痛,总有外旋畸形。

〔治疗〕

1.外展(嵌入)型骨折:仰卧硬板床持续皮牵1〜2公斤,纠正外旋畸形,必要时可穿一只丁字鞋,2周后拍片复查,若无移位,可以后用单杖。5个月左右拍片,若有大量的骨痂形成,骨折线模糊,可以弃杖行走。

2.内收型骨折或有移位型:是治疗上较为多见的一种骨折。目前一般早期以手法复位或三刃钉、三根钢针内固定,采取硬膜外麻醉或局部血肿内麻醉,前者效果好,肌肉松弛完全,但对血压影响大,老年人,体弱者不宜用。手法复位法:患者仰卧,助手固定骨盆,一助手顺患肢畸形方向将患肢缓伸直,向远端牵引,以恢复患肢长度,同时纠正重叠,二助手内旋股骨并外展至20〜40°,同时术者用手掌推大转子向内侧,一般可使两骨折面相互对准复位,用皮牵引或骨牵引。经X线片或X线透视,若上述手法不能正确复位,可采取下一步方法:一助手固定骨盆,术者一手放置腘窝,一手扶住踝部,使髋、膝关节均曲至90°,用力往上拔大腿,将髋关节外展20〜30°并在拔伸,外展内旋髋关节的同时,将下肢伸直,如足不再外旋,表示复位成功。按上述方法牵引,并穿一只丁字鞋以保持下肢的中立位,防止伤肢外展、外旋。三个月后可以扶拐下床活动,6个月后弃杖行走。

手术内固定的方法适用于内收型有移位的骨折,陈旧性股骨颈骨折,儿童以及年龄较大的人的股骨颈骨折。对陈旧性的股骨颈骨折国内近来有人采用三刃钉内固定,疗效良好,骨折获得愈合。儿童股骨颈骨折一般均属基底部骨折引起缺血性坏死较成人更易见。因此通常使用钢钉内固定再加以外展夹板固定或穿丁字鞋,对于年龄较大的股骨颈骨折一般因易发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机会亦大,一般适宜做手术内固定,对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即使做内固定,但未必有骨折愈合,所以一般在全身情况的允许下,行股骨头置换,三周后即可下床扶杖行走。若全身情况差,应做皮牵引,穿丁字鞋,半卧位,三个月后可以下床扶杖行走。

3.功能锻炼:手法复位或内固定后,可以逐渐作股四头肌的舒缩活动和踝关节的活动,但不能翻身、坐起和盘腿等。X线片检查待有骨折愈合后,方可下床活动,后期辅以手法治疗和熏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