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至

三、情志

三、情志

(一)情志致病的特点

情,指“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志,指“五志”,即怒、喜、思、悲、恐。实际上,七情与五志是一致的,故合称“情志”。

在生理状态下,情志是人体对外界客观事物所做出的反映,是正常的精神活动。人的情志活动与五脏有着密切的关系,如肝“在志为怒”,心“在志为喜”,脾“在志为思”,肺“在志为忧”,肾“在志为恐”。

如果由于长期的精神刺激或突然受到剧烈的精神创伤,超过了人体生理功能所能调节的限度,就会引起体内的阴阳气血失调,脏腑经络气机紊乱及功能活动失常而发病。一般地说,情志所伤的病及相关的脏腑,如:“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正因为情志致病是直接影响脏腑而发病,所以又称为“内伤七情”,是内伤病的主要病因。

(二)情志所致的病证

情志病变,由情志因素而引起,又随着精神情志状态的好坏而转轻或加重。一般来说,情志致病以心、肝、脾的病证为多见。如精神刺激导致心的功能失调,可见惊悸怔忡,失眠健忘,心神不宁等症状;或见精神恍惚,哭笑无常的“脏躁”证;或见狂躁不安,打人骂人,精神错乱的癫狂证。导致肝的功能失调,常见精神抑郁,烦躁易怒,胁肋胀痛,嗳气太息,咽中如梗塞状,妇女还可见乳房结块,少腹胀疼,月经不调等症状。导致脾胃功能失调,多表现为饮食少思,脘腹胀满,大便不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