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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案收集的标准

一、病案收集的标准

进行病案整理总结,首先是病案的收集。病案收集的好坏,直接影响病案整理总结工作的质量。现根据古今医家选案的经验,提出以下病案收集的标准,供整理总结病案者参考。

1.不论常见病或疑难杂病,凡是能为临证提供参考的病案均应收集。

2.不限治愈病案,对治而无效的、或失误又经挽回的以及死亡病案,均应列为收集之中。

3.对那些因诊务繁忙病案书写的不太详细,但对临证又有一定意义病案亦可收集,此类病案在整理总结时再做适当修饰。

4.所收集的病案应标明中医病证名称。如中医尚无相应的病名,而诊治又确以中医辨证论治为主的病案亦可收集。其诊断病名可附以现代医学病名,但诊断依据必须符合现代医学疾病的诊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