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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说

概说

太阳是指手、足太阳经、腑及其生理功能而言。太阳病则主要包括外邪侵袭肌表,太阳之气受伤,营卫失和,以及太阳经、腑受邪而发生的病证。太阳病和足太阳经、腑关系犹切。

足太阳膀胱经脉,起于目内眦,上额,交巅,络脑,下项,挟脊抵腰,络肾属膀胱,有一支脉从背、腰,经髋,沿大腿外侧后方下行,终于足小趾外侧,下接足少阴肾经。其脉上连风府与督脉交会,下络腰肾与少阴相通,籍助督肾阳气支持而主一身之表。

足太阳之腑为膀胱,位于下焦,与足少阴肾脏相连,经脉相互络属,形成阴阳表里关系。膀胱有藏津液和气化的功能,如《素问•灵兰秘典论》所说:“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膀胱的气化,主要表现在储存津液和气化津液,它籍赖肾和三焦的气化作用将津液输布全身,又使代谢之水排出于体外。太阳之气来自于肾督之资助,又通过太阳经脉与三焦水道而布达于体表,起到温煦肌腠,以司汗孔开合与防御外邪侵袭的作用。所以《灵枢•营卫生会》说:“太阳主外”。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太阳统摄营卫,主一身之表,抗御病邪侵袭,故为六经藩篱。”

但是太阳之气资始于肾中的阳气;滋生于脾胃水谷之气的补充;而能敷布于周身,则在于肺气的宣发作用。因此太阳主表的功能,是众多脏腑协同作用的结果,所以太阳受邪而为病,也必然要影响到相关之脏腑。

太阳病可分经证与腑证两类。外感之邪侵犯体表,叫做经证,或者称为表证。若外邪随经入府,犯于膀胱腑的则叫太阳腑证,或者称为太阳里证。

太阳经证以脉浮,头项强痛,恶寒发热为主要特征。又以无汗与汗出分伤寒与中风两类。中风是卫强营弱,表虚失护,故而汗出;伤寒是卫闭营郁,故而无汗。若表证日久,小邪不得汗解,发热恶寒阵阵发作,则为表郁轻证。

表邪不解,随经入腑,使膀胱气化不利,水液停蓄,证见小便不利和口渴者,称太阳蓄水证。热与血结,瘀热阻于下焦,证见少腹急结或硬满,其人如狂或发狂者,称太阳蓄血证。蓄水和蓄血皆属于太阳腑证。

太阳表证虽较轻浅,但若治不及时或治不得法,甚或发生误治,常可使表邪不解而又兼见其他证候;或表证虽罢而出现了所谓的坏证。也有新感诱发宿疾或宿疾并发新感,这就是太阳病中的夹杂之证。太阳病复杂多变,医者应及时给予正确治疗,使邪在表时即能一汗而解,这有治中有防的积极意义。太阳病篇还列入了一些类似太阳病的证候,主要是为了和太阳病互相鉴别而设。

太阳表证的治疗原则是辛温解表,汗而发之。太阳中风治以解肌祛风,调和营卫,方用桂枝汤。太阳伤寒治以发汗散寒,宣肺平喘,方用麻黄汤。表郁轻者治以小汗法,方如桂枝麻黄各半汤等。太阳蓄水治当外疏内利,表里两解,方用五苓散;太阳蓄血治以泄热破瘀,方用桃核承气汤、抵当汤、丸。太阳兼证,夹杂证,治当在主方中随证加减化裁;治疗太阳变证,则当本着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的原则。对于太阳病兼证、夹杂证,尤其是误治变证的辨证论治方法,实为治疗伤寒以外的杂病提供了示范。

太阳病上篇,前十一条论述了太阳病提纲,太阳病表证的分类,辨表邪的传和不传,以及太阳病的行其经尽、欲作再经、欲解时等,可以看成是太阳病的总论。其中辨病发阴阳和真假寒热,对整个六经辨证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其后则论述了太阳中风证治以及有关桂枝汤的加减证与禁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