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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明代医案

医案发展至明代已趋成熟。个案专著的大量涌现和医案类书的出现,是这一时期医案成熟的两个主要标志。个案专著有汪机《石山医案》、薛立斋《薛氏医案》、秦昌遇《幼科医案》、《孙文垣医案》、《周慎斋医案》、《王肯堂先生医案》、聂尚恒《奇效医述》、卢复《芷圆意草存案》、《程原仲医案》、《缪仲醇先生医案》、胡慎柔《慎柔医案》、陆岳《陆氏三世医验》、肖京《伤寒门医案》及《杂病门医案》、易大艮《易氏医案》、倪士奇《两都医案》、金九渊《冲壑老人医案》、《李中梓医案》、施沛《云起堂诊籍》、王纶《胎产医案》、《程茂先医案》、王意庵《意庵医案》等近30种。

江罐编著的《名医类案》12卷,是我国医学史上第一部医案类书。该书广辑自《史记》至明嘉靖止历代名医医案,旁及经史子集中所载医案近3000例。全书以病症分类,计205门,医案所涉病种以内科为主,兼及外、妇、儿、五官、口腔等临床各科医案。医案一般项目记录较全,一些案例还附有夹注或按语,以评论其得失,并阐明己见。该书实开我国医案类书之先河,为后世医案类书的编纂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明代医学论著中也载有大量医案。如《景岳全书》载医案30余则。这些医案充分反映出张氏审证求因、治病求本的辨证论治思想。《滇南本草》载案33例。每案均附于该味药物之后,以证实其疗效。杨继洲的《针灸大成》附医案33例。在中医理论和辨证施治的原则指导下,有的单用针灸,有的针药并用,对20多种病证的治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医籍附案的还有《先醒斋医学广笔记》、《医宗必读》、《本草纲目》、《慎斋遗书》、《慎柔五书》、《医学正传》、《外科正宗》、《医贯》、《一草亭目科全书》、《济阴纲目》等。

明代首先从理论方面对医案书写格式进行研究,并指出医案书写应规范化、标准化的是韩𢘅的《韩氏医通》和吴昆的《脉语》。韩氏认为医案要“望、闻、问、切、论、治,六法必书”;吴昆主张医案应按“七书一引”格式书写。明•崇祯16年(1643年)喻嘉言撰著的《寓意草•与门人定议病式》,强调书写医案必须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医案中的一般项目,必须记录详尽,理法方药必须齐备。韩𢘅、吴昆、喻嘉言三家从理论上对医案及其书写格式进行的研究,起到了促进医案规范化和提高医案科学性的作用。

本章共选录明代22位著名医家的临床医案60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