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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医门法律

清•喻昌(字嘉言)著。约成书于1658年。

本书六卷。卷一,叙述口诊之法律及《内经》、《伤寒》之证治法则。卷二至卷六,以六淫及杂证为纲,分为中寒、中风、热暑湿三气,秋燥及疟疾、痢疾诸门,分别阐述其证治。每门之下,先论病因、病理及其演变,次论法,再次言律。喻氏自谓“法者,治疗之术,运用之机;律者,道医者之失,而判定其罪,如折狱然”,“昌此书专为庸医误人而作,明察秋毫,足使临诊者不敢轻试。”

喻氏是一位富有创造性的医家,他认为《内经》病机十九条独遗燥气,大胆提出“秋伤于燥,冬生咳嗽”的观点,指出历代诸贤随文作解,皆谓秋伤于湿,是“弗察其讹”。喻氏所制的清燥救肺汤,清燥热,养气阴,疗效卓著,影响极广。在《大气论》中,以比喻的手法,生动地说明了胸中大气的重要作用,并立辛温通阳之法,对后世医家颇有启发。如后世张锡纯议“大气下陷”病证等,即是受其影响。

他还认为“治病不明脏腑经络,开口动手便错”,书中阐述和发挥了明以前经典医籍中有关脏腑经络的论述。如对脾胃的论述:“夫人天真之气,全在于胃,津液之多寡,即关真气之盛衰。而胃复赖脾以运行其津液,一脏一腑,相得益彰,所以胃不至于过湿,脾不至于过燥也”。指岀了若“守东垣一家之学,遇胃病者咸用补法”的流弊。

本书论析明白透彻,书中所制订的“法”和“律”,对一般医生技术水平的提高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现存多种清刊本,1957年上海卫生出版社有排印本出版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