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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问题向卫生部领导的汇报提纲

十余年来,我们中医药战略研究课题组一直是在科技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接指导和帮助下进行研究的。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下,中医药进入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正逐步取得进展。最近我们对有关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问题的调研情况及一些想法和观点,多次向科技部有关领导做了汇报,也得到了部里各级领导的肯定与支持。今将我们一些调研情况和想法向佘部长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汇报,希望得到佘部长和局领导的理解与支持。

一、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确实有效

课题组12年的研究认为,中医不是经验医学,而是理论医学,因为它可以应对“新”出现的任何疾病。历史上,张仲景治伤寒,吴又可、叶天士、吴鞠通治温病;新中国成立以来,蒲辅周等治乙脑,周仲瑛、万有生治流行性出血热,邓铁涛等治SARS等等就是明证。特别是SARS,现代医学认为是从未见过的全新的疾病,而按照中医理论则完全可以解决问题,而且没有后遗症。正是由于有“中医是理论医学”的认识,课题组在SARS之后立即开始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疗效的研究。经过近1年的调研,我们发现,七路民间中医治疗艾滋病的效果都非常好,有望解决发达国家二三十年未能解决的这一世界性难题。科技部办公厅副主任以及国务院研究室副司长,河南省科技厅副厅长、周口市副市长、周口市科技局局长等都分别考察了在王楼村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情况,充分肯定了中医药的疗效。诚如上蔡县艾防办冯主任所说:通过病人服用抗病毒药和服用中药的结果看,最后只有中医药才能解决艾滋病问题。

上蔡县艾滋病问题披露后,各中西药厂纷纷前往,试验其药品,但都先后撤离。在当地听说中研院有人去过,但又说不清楚。剩下就是一些民间中医自费前去免费为艾滋病患者治疗。由于经费等原因陆续撤出。就我们广解的情况,有七路民间中医疗效较好。七路民间中医如下:

1.孙传正:浙江义乌中草药研究所所长,3年中治疗了近200人,有10余例检测报告。

2.王文奎:北京泰一和中医药研究所主任,受我们课题组委派,从2004年2月起前往郸城及上蔡县治疗了80人。

3.莫一贤:湛江中医药研究所所长,3年多来在上蔡县治疗了近百人,有数例做了检测。

4.李传和:山东一村医,在上蔡治疗9例,1例有检测报告,其特点是用药只需13~23天。

5.李之焕:广西一民间癌症防治所所长,因“非法行医”逮捕,劳教3年,5次到上蔡治疗患者3人,2例有检测报告,现在深圳。

6.李德敏:湖北襄樊市襄城区清菁气味医学研究所创始人,其研制的药已获科技部批准为保密处方,在上蔡治疗近百人。

7.对志明:祖传中医,1981年即已获中医医师证,在瑞丽治疗四五例,让其姐(军医)在上蔡治疗十几例。

七路民间中医原来只是治病救人,仅在治疗后检测。经过课题组协调,有几路民间中医开始用现代医学可以认可的程序和方法(虽然本不必如此)进行检测和治疗,预计1年之后就会拿出具有说服力的中医可以解决艾滋病问题的证据。

二、中医药应该纳入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体系

我国传染病法规定,传染病必须到传染病医院治疗。去年SARS期间,国家又规定SARS是一类传染病,因而排除了中医药介入SARS治疗的可能性。虽然后来中医介入了北京的SARS治疗,但为时已晚,造成的损失已无可挽回,而且失去了发展中医理论、创造新的辨证论治方法的机会。艾滋病也是如此,官办中医机构尚且难以普遍介入,民间中医名不正言不顺,更难介入。中医不纳入艾滋病防治体系,难以使之脱颖而出。两三年来,民间中医只能怀着弘扬中医药、为中华民族争气的情怀,自费到艾滋病高发区免费为艾滋病患者治疗--不算行医行为。他们的治疗效果很好。

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千百年来,中医药在重大疫病流行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挽救了无数人民群众的生命,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日益强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医治疗SARS和艾滋病的效果表明,中医药与西医药各有优势,中医药应该与西医药并重,都应该进入国家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体系。为此,应尽快修订与完善国家传染病法,使中医能够像西医一样防治传染病。

此外,宪法第21条规定中西医并重。事实上,多少年来都没有并重过。鉴于在SARS和艾滋病治疗效果上中医药并不亚于西医药,因此,在将中医药纳入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体系的同时,希望给中西医药研究与防治的拨款予以同等对待,即使暂时做不到同样多,至少应该相当,绝不应该相差悬殊,否则会有歧视、压制中医之嫌(违宪),不利于保护、扶持、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三、保护扶持民间中医是振兴中医药的重要环节

吴仪副总理指出:“祖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挖掘,加以提高;强调中医不能丢,必须保存和发展,特别是要为中医创造良好的发展与提高的物质条件”。民间中医中蕴藏着极大的传统文化财富,既要保护,更要给他们机会和空间,为他们创造一个发挥优势的环境,使之能得到弘扬。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日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的汽车工业将我国汽车市场拱手送给了外商,而关键技术没有得到一点,反倒是一家民营汽车企业没要国家一分钱研制出了我国自己的汽车。

国家拨了几千万元研究SARS诊断试剂,钱花了,什么也没见到。反倒是名不见经传的民营企业拿出了试剂。

事实表明,民间力量不能小看。

**同志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要把实践作为衡量人才的根本标准,作为发现和识别人才的根本途径,按照各类人才成长规律和不同特点去识别和使用人才,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努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目前,社会活跃着一大批民间中医,他们在为民众解决重大疾病、疑难疾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真正体现了中医“简便廉验”的特点。但是,我国现行的医政管理制度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套用西医管理模式,采取一刀切方法,对这支力量非但不予保护、扶持,反倒以“非法行医”等名目予以限制甚至打压。究其原因,是忽视了中医药植根于人民群众智慧的特点,是对传统知识的不尊重,应该予以纠正和解决。

在艾滋病治疗中,民间中医不要国家一分钱,自己拿钱为患者治疗,而且不少民间中医是冒着“非法行医”的罪名前去施医送药的。他们既不为利,又不为升职称而争名,他们为了什么?为的是要证明中医能够治疗艾滋病,为的是要为中华民族争口气。

5000年来,中医的传承自有自己的习惯做法,且行之有效。民间中医受西医影响较小,更易于用真正的中医思路解决问题,七路民间中医在短短3年中取得的初步成绩说明了这一点。然而,现行医师法虽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者、或有多年医疗实践者可参加各地的职业医师或助理职业医师考试,但许多省多少年都没有组织过考试了。现行医师法对师徒传承和自学的民间中医不利,对人才脱颖而出不利。建议修改完善医师法,承认并尊重民间中医,这无异是对中医力量的补充,是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也是落实**同志的指示精神。

我们必须遵纪守法。但我们也知道,任何法律都是滞后的,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后都需要修改完善,否则会造成重大损失。任何事情都有特例。历史上,有恩科,即不按常规的科举;有举遗才,即举荐科举遗漏的贤才。解放战争时,冲锋陷阵的可以火线入党。解放初,马上要枪毙的反革命,因其献出秘方可免死。今天,这些民间中医能够治疗艾滋病而且已经挽救了不少人的生命,理所当然地应该给予他们行医资格。建议有关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考察在艾滋病一线辛苦参与防治工作的民间中医,对那些确有疗效又懂中医理论的,就应特批他们合法行医,或专门为他们举办一次“恩科”考试,让他们为中医药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真正落实**同志关于人才问题的指示。

此外,我们的那些患了艾滋病的同胞正挣扎在死亡线上,明明这些民间中医能解决他们的问题,把他们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从情理上说我们也应该让他们去为同胞治疗,而且要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

四、完善中药审评标准

中药与西药不同。西医是用西药进行对抗治疗,而中医则用中药调整病人体内的环境,调动病人的自康复能力。因此,中药与西药不能用同一标准审评。在刚开始进行新药申报时,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参照西药标准审评中药。20年来的实践证明,新药审评办法应尽快修订完善,以促进中医药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应给治疗艾滋病、乙肝、血吸虫病等病的中药专辟绿色通道。

中医中药历来不分家,制造丸散膏丹是每位合格的中医师必然具有的技能。今天,上一线的民间中医所用药品,有的是多年经验的总结,有的是祖传秘方,开方剂难以保密,更不便于公开,因此,应该允许他们制成丸散膏丹为艾滋病患者治疗,不能算是假药。不仅对治疗艾滋病的大夫如此,对所有中医大夫均应如此。这是中医区别于西医的一个特点。

鉴于中药与西药的治疗理念不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制订中医疗效标准,而不必再采用西医的疗效标准。也希望组织专家修订完善中药新药审评标准。

比较一下我国中药与西药所造成的毒副反应,不难看出,即使是民间中医自制丸散膏丹,也没有出现多少问题,反倒是严格管理、极为规范的西药出现的问题多得多。就中药而言,药之害在医不在药。

五、希望将民间中医治疗纳入国家计划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民间中医行医十分困难。他们得不到国家任何支持,自己投入大量资金,还要冒“非法行医”、“制售假药”之风险。调研之中我们发现,他们也不奢望得到多少资金支持,但都希望将他们的治疗行为纳入国家计划之中,而且希望组成中医医疗专家组,以便更多更快更好地为艾滋病人服务。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划定几个地区或县由民间中医进行治疗,将之纳入国家治疗艾滋病计划之中,并由有关专家予以指导。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医药战略研究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