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至

不容

不容

〔定位〕脐上6寸,巨阙旁开2寸(图32)。

〔解剖〕在腹直肌及其鞘处,深层为腹横肌;有第七肋间动静脉之支及腹壁上动静脉;布有第七肋间神经分支。

〔功能〕理气调中,和胃进食。

〔主治〕脘腹胀满,呕吐不食,胃痛纳呆。

〔刺灸〕直刺0.5〜0.8寸,可灸。

〔讲述〕见于《甲乙》。 不,有否定的含意;容,有纳受的含意。穴属胃经,适当胃脘处,不容是形容水谷至此已满,再不能受纳水谷,而针此可使水谷消化,使之容纳,因名。本穴主治腹胀脘痛,呕吐不食等。临床常配中脘、内关、足三里、公孙治胃皖痛胀;配期门治心切痛噫酸;配上脘、大陵治呕血;配天枢、夹脊七、八、九、十椎灸之治小儿夜盲症。

据《甲乙》:“不容去任脉三寸”。今根据《素问•气府论》王冰注以及《千金》、《外台》、《铜人》、《圣济》,改为二寸。肝脾肿大者,禁深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