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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骨折的治疗原则

七、骨折的治疗原则

人体以骨骼为支架和杆臂,关节为支点及枢纽,肌肉为动力,进行活动。骨折后丧失了支架的稳定和肌肉动力平衡,不能保持正常的活动。骨折的治疗,不但要注意局部创伤情况,更要重视机体对创伤的反应,如有威胁病人生命的并发症,则首先加以及时的治疗。然后,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伤肢恢复原有的形态和活动功能。整复、固定、功能锻炼和内外用药是治疗骨折的四个基本原则。正确的整复是使骨折移位的断端得以整复到解剖或功能位置并使功能恢复。良好的固定是在正确整复的基础上,维持骨折断端的位置、形态,直至骨折愈合。功能锻炼是在不影响骨折的固定和愈合的前提下,病人伤肢进行循序渐进的合理运动。使伤肢的肌肉、肌腱组织和关节的活动得以恢复,防止肌肉萎缩,骨质疏松,关节囊粘连,关节僵硬。内外用药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内外结合,治筋治骨并重,辨证立方,内外用药,促进骨折的愈合和肢体功能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