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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和法

(四) 和法

1.和法的意义和作用

和法,又称和解法,即使用具有和解、解郁、疏泄、调和作用的药物组成的方剂,调节气机、助正祛邪,恢复人体正常机能的治疗方法。

和法的主要作用是和解少阳、调和肠胃、调和肝脾等。因此,少阳病、肝脾不和、肝胃不和、邪犯肠胃等证,均可用此法治疗。

2.和法的运用

由于病理变化的特点不同,和法在具体运用时,可分为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胃)、调和肠胃等法。

和解少阳法:主要适用于少阳病半表半里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呕,默默不欲饮食,口苦咽干目眩,脉弦者。代表方剂为小柴胡汤。

调和肝脾(胃):主要适用于肝脾不和证,症见精神抑郁,胸胁胀满疼痛,腹痛泄泻,或每因抑郁恼怒即腹痛泄泻者;肝胃不和证,症见精神抑郁,胸胁胀满疼痛,纳少呕噁,嗳气反酸,胃脘疼痛者。代表方剂为四逆散、逍遥散、痛泻要方、左金丸。

调和肠胃:主要适用于邪犯肠胃,以致胃肠功能失调,寒热错杂,中焦升降失常之证,症见胃脘痞满、噁心呕吐、肠鸣泄泻,腹痛者。代表方剂为半夏泻心汤、生姜泻心汤、甘草泻心汤。

此外,前人曾有”疟属少阳”的说法,所以一般也把治疟之法归入和解之法。治疟之法,适用于疟疾、瘟疫,出现往来寒热、胸闷欲呕等类似少阳病之症状者。代表方剂为截疟七宝饮、达原饮。

3.和法的注意事项

凡属邪在肌表,或表邪已全入里者,不宜用。脏气极虚,气血不足之寒热证不宜用,恐贻误病情。


电子版注:

1、原书有“邪在疾表”字样,应为“邪在肌表”,电子版已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