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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张聿青治吐血案

4.72 张聿青治吐血案

某 吐血时止时来,胸脘作痛,时易火升。此由努力任重,伤损肺胃之络。缪仲醇谓“宜降气不宜降火,宜行血不宜止血”,旨哉言乎。

磨①郁金 侧柏炭 丹皮炭 磨三七 茜草炭 瓜蒌炭 黑山栀 代赭石 生赤芍 醋炒当归炭 鲜藕②煎汤代水

(原注:此证经陈莲舫治过,用止血药,故案有隐射语。正蒙附志)

(《张聿青医案》卷六)

〔注释〕

①磨:取粗底碗,持原药在水中研磨。

②鲜藕:《本草经疏》:“藕,生者甘寒,能凉血止血,除热清胃,故主消散瘀血,吐血,口鼻出血……;熟者甘温,能健脾开胃,益血补心。”

〔评按〕宜降气不宜降火,故用代赭石降气止血;宜行血不宜止血,故用郁金、三七、茜草、赤芍等药散瘀止血。名医陈莲舫用止血药不效,故张氏引缪氏语以影射之。